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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汾湖高新区“均锐”杯第二届羽毛球俱乐部竞赛规程
发布日期: [2016/12/30]      浏览次数:1383
一、 赞助单位:江苏均锐律师事务所
二、 比赛时间:
(1)2016年10月29日9:00-12:00为小组赛阶段(第一阶段);
(2)2016年10月29日13:00-16:30为淘汰赛,决赛(第二阶段);
三、比赛地点:
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区实验小学体育馆(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区浦港路888号)。
四、报名事宜:
1、团体赛;领队1名(可由队员兼任);每队至少9名球员;
2、此次比赛为汾湖高新区羽毛球俱乐部邀请赛;此次比赛只限汾湖高新区本区市民及本区各单位员工;曾进入国家队及现役省、市队以上队员谢绝参赛;
3、参赛团队报名时提交一份报名表(包含所有参赛队员及替补队员,报名截止日前可增删);
4、参赛人员的资格审查统一由赛会组委会负责,举报者必须提供有效书面材料,一经核实,取消被举报者参赛资格。
五、参赛要求:
1、凡医嘱不适应参加剧烈运动者谢绝报名。报名参赛者应身体健康(无视力、听力、心脏病、高血压、心机梗塞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,心理健康、情绪稳定、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、酒类、药物、食物或保健品)。比赛过程中出现的身体意外情况由个人负责,主办方将协助就医处理,不承担任何费用与责任;
2、参赛队员不可以兼项。出场顺序为:混双、男双、混双、男双、男单。
3、建议参赛队统一队服。
六、比赛奖励:
1、凡参赛队伍(退赛的除外)比赛结束以后均可得到由江苏均锐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纪念品一份。
2、本次比赛取前六名进行奖励:
第一名:现金2000元   
第二名:现金1500元
第三名:现金1000元
三名优胜奖:现金各500元
七、比赛方法:
1、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《羽毛球竞赛规则》;
2、竞赛编排方案,由竞赛组委会按报名情况提前一周通知各领队进行抽签编排;
3、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制,每组三个队,每场三局两胜,每局15分,净胜分2分,抢21分,各小组前二名出线参加第二阶段比赛;第二阶段先采用交叉淘汰制(小组第一对小组第二,详见竞赛流程),每场三局两胜,每局21分,净胜分2分,抢30分,胜者进行循环决赛决出一至三名,每场三局两胜,每局21分,净胜分2分,抢30分。各阶段循环赛决定名次办法如下: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比赛积分为该队本阶段总分,总分多者名次列前,如两队总分相等,以两队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,胜者名次列前,如三队总分相等,以相互间得失局率高低决定,得失局率高者名次列前,如再相等,则以本阶段比赛小局的得失局率高低决定名次,得失局率高者名次列前。
4、运动员必须按照编定的比赛时间、场序到指定场地参加比赛,迟到10分钟则以弃权论处。
5、赛前提前二周将参赛队员名单确认后告知组委会,我们将会在抽签后公示对阵表,注:参赛队员名单一经确认后将不得更改,如遇特殊情况,由组委会确认后可更换替补队员。
6、比赛前提前15分钟按比赛总协调通知填写比赛上场表。
八、比赛监督和裁判员
本次比赛监督和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统一选派。
九、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归赛会组委会。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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